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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節稅可以先把 所有名下財產先轉給小孩 逃遺產稅嗎
想先請教一下 我的疑問 能不能夠先把所有名下的 房子 土地 銀行存款 先轉給小孩 如此一來 不是能夠大省一些 遺產稅之類 只需要花到的就是 房子 土地那些 轉移的費用 這些錢 和 遺產稅來比 還是差很多 能不能這樣呢?  我知道政府會往前兩年來算 如果兩年內有轉 也列入遺產稅當中, 那如果 轉完兩年後 沒事 就代表 逃脫遺產稅成功嗎!?  如果轉給小孩之後 ...

我想我們不要用"逃漏"這兩個字,因為聽起來蠻蠻可怕的。
我們應該說是要善用贈與稅的一些免稅額度來做合法的適當節稅,只要你善用合法的節稅方式,是連一點稅都可以不用繳的,而國稅局對於此種合法方式也不會有任何意見的。
針對房地的贈與,版主只要善用每個人一年有220萬元的免稅額度,將資產分年贈與給小孩,那根本沒有稅賦負擔的問題。

以房地為例,房屋依照評訂現值,土地依照公告現值,來估算贈與的價值究竟有多少,夫妻兩人共有440萬的免稅額,夫妻之間贈與又沒有贈與稅的問題,所以有了這些免稅額度,如果房地價值超過了這個價值,你就可以以每年房地持分分割贈與給小孩,只要在免稅額度內,都沒有繳交贈與稅的問題的。
另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的確需要併入遺產計稅,所以及早的開始規劃,將會一勞永逸的。
當然版主提到的另一個問題,就是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問題,是的,如果小孩先走一步的話,那小孩名下的資產,還是會被當成遺產來計算要不要課稅,如果繼承人是父母親,那當然就是要先繳完應繳的遺產稅,才能過戶回去給父母親了。
不過遺產的免稅額,每個人有1200萬元,所以可以先自行試算一下到底需不需要繳到遺產稅了。 


是的,遺產稅每個人的免稅額度是1200萬,如果留有配偶的話,配偶的免稅額是400萬,小孩一人是40萬,所以你善用這些免稅額,是根本繳不到什麼稅的。
下方是國稅局提供的遺產稅試算的服務,您也可以去參考看看。
http://www.ntat.gov.tw/county/ntat_ch/taxcount9.js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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